《指南》背景下幼儿园音乐活动的思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9浏览次数:36

 

国家教育部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我们在区研训部的组织下,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学习、研训员培训讲座、聆听专家解读等形式,加强了对《指南》的理论学习,并将指南理念落实到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中。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中,《指南》艺术领域对我有较大的冲击。

《指南》指出,幼儿艺术领域学习的关键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其中突出了幼儿的感受、体验与创造,在以往的音乐活动开展中,我们较多地关注活动中目标达成度如何,于是在评价时往往会评价孩子会唱这首歌了吗?孩子的动作表达是否优美到位等等,而忽视了幼儿参与其中的真实感受,孩子对自己的表现是否满意?孩子能享受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吗?孩子由此产生的是自信心还是挫败感?于是,学习《指南》,调整思路:

一、对音乐活动价值定位的思考

《指南》艺术领域的子领域“表达与创造”的目标1“喜欢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其教学建议中就提出要“营造安全的心理氛围,让幼儿敢于并乐于表达表现”。可见,让幼儿“享受表达的流畅与自主”比“提升表达水平”更重要。

在较多的音乐活动目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都有这样的表述:“初步学会演唱歌曲”“初步学会舞蹈“等。在学习《指南》后促使我们思考以下问题:为什么我们如此在意幼儿是否学会演唱歌曲,如此在意幼儿是否学会了基本的舞蹈动作?这是否和我们长期以来追求结果性目标价值取向有关?

《指南》将艺术领域的目标定位于“感受与欣赏”“表达与创造”,强调艺术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在大自然和社会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会用心灵去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基于这样的理念,我们应当认识到,歌曲、舞蹈是幼儿感受、体验、表达、创造美的一个载体,幼儿会唱歌曲、会跳这个舞蹈并不是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而音乐活动素材传达的美好意境,其借助旋律、节奏、强弱等音乐元素富有表现力的呈现方式却值得幼儿去发现、感受、体验和表达。教师应从机械地让幼儿学习唱跳、学习仿编走向引导幼儿对音乐作品进行审美体验。“理解内容、感受情绪、表达情感”这样的目标表达可以引导教师更加关注活动过程,而非结果。

二、对音乐活动教学策略运用的思考

一)、对教师范唱范演的思考:

学习《指南》时,一句“幼儿绘画时,不宜提供范例,特别不应要求幼儿完全按照范画来画”激起了大家对在幼儿园美术活动中需不需要使用范例这个问题的激烈讨论。而我对音乐活动中教师是否范唱范演同样存在疑惑,而李慰宜老师对美术活动范例的三大“致命伤”我觉得同样也适用于幼儿音乐活动中:范唱范演让幼儿接受低水平的艺术熏陶;范唱范演会导致孩子的简单复制;范唱范演使幼儿习惯于一种风格。虽说幼儿园老师多才多艺、工作认真负责,但大多数只是“三脚猫”,有的甚至也有唱歌走音、跳舞没有形体感觉的存在,有的老师虽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但毕竟不是专业的,也不可避免地只反映自己的风格,因此我们开始尝试多用艺术欣赏给予孩子美的感受,优秀的少儿节目、领略艺术风格的歌舞节目、一些优质的幼教素材库等。而教师也在这样的优质引导下提升了自身的音乐修养,教学活动过程中在幼儿美的感受之后再给予幼儿具体的指导。

二)、对幼儿充分感受体验的思考

在以往的音乐活动中,我们往往在幼儿还没有充分倾听、感受时就让他们记忆歌词,在幼儿还没有熟悉璇律时就让她们张口跟唱,在幼儿还不能自如表达时就要他们张口跟唱,在幼儿还不能自如表达时就要求他们即兴创编与表演。而《指南》提示我们需关注让幼儿充分感受、充分体验,让孩子成为活动的主体,把活动的时间、空间还给孩子,多给孩子学习、练习的机会。

三)、对幼儿想象创造培养的思考

《指南》提出:“不能为追求结果的‘完美’而对幼儿进行千篇一律的训练,以免扼杀其想象与创造的萌芽。”因此,培养幼儿的想象力创造力也是音乐活动的重要目标:

1、给予幼儿机会,提供表达表现的创造空间

在幼儿的学习过程中,自主程度越高,幼儿的创造性水平也越高,教师在活动组织时要给予幼儿宽松、自由的氛围,活动设计中关注提供幼儿充分选择的机会。

2、激发幼儿动力,提供大胆尝试的创作氛围

教师应给孩子适宜的创造的鼓励,从孩子的经验出发,从孩子的内在兴趣出发,往往会激发孩子无限的创造动力。过程中给予心里自由和心理安全的创作氛围,保护孩子的想象创造,不要让幼儿过分担心会受到批评和嘲笑。

3、减少教师主观情绪,保护幼儿思维的独立

鼓励幼儿独立与自主,减少教师对幼儿的控制,增加幼儿的选择自由,创造宽松的精神环境,对孩子的言行少一些强烈的肯定和否定。

4、增加艺术感受空间,积累感受表现的经验

充分运用幼儿一日活动的各环节,运用各种方式帮助幼儿增加艺术感受空间,积累感受表现的经验。比如各环节衔接之间让孩子艺术欣赏,听听歌曲,看看幼儿表演,包括优质的,包括幼儿自身的表演等;午睡起床后,整合下午的操节让幼儿跟着视频一起唱唱跳跳,虽没有教师具体的教学目标,但孩子们表现出来却是唱得欢跳得起劲,潜移默化中也积累了经验。

三、对音乐活动积极师幼互动的思考

对提问及引导方法进行调整, 教师从让幼儿“被动记忆”转变为让幼儿“主动听辨、赏析”,从“要求幼儿表现”转变为“激发幼儿表达”从“评价幼儿”转变为“引导幼儿自我评价”。

教师需要时时提醒自己,是否真正给予了幼儿与音乐互动的时间和空间,是否真正让幼儿自主探索、自主表达以及自我反思、自我调整,从而体验到能够表达自己对音乐的认识和理解的成功感。

四、对音乐活动科学观察评价的思考

音乐活动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不是选拔适合教育的孩子,而是面向全体学生,更多关注幼儿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体验等方面,让幼儿在音乐实践活动中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让幼儿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自身的音乐潜能,建立自信,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幼儿由于遗传和先天素质的影响,个体差异较大,所以教师要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层次的要求,及时给予鼓励,让每位孩子享受成功。坚持鼓励性评价,呵护孩子的自信心是重要的,同时,鼓励个性体验,尊重个体差异,积极地、耐心地俯下身来倾听孩子的声音。

在经历了《指南》学习和解读之后,我们更需关注如何正确使用《指南》。对指南背景下幼儿园音乐活动的开展还在实践运用中不断尝试与思考,不断调整与优化,让《指南》成为我们幼教工作者的良师益友,成为促进每个孩子学习与发展的支持策略,真正实现其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