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落实《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粤府令〔2006〕105号)中有关“预警信号生效后学校停课”的规定,保障台风和暴雨天气下学生生命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制定本指引。
2. 本指引内容与学生的安全有关,各级学校,广大家长、学生务必遵守有关安排,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3. 本指引适用于本省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对应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停课安排。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4. 学校、家长、学生需特别留意台风暴雨天气时的不同安排。台风逐渐形成,而且影响较为持久,当教育部门因当地受台风影响宣布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详细安排见下文第5-6段)
5. 台风
5.1 台风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情况 | 对应区域学校停课安排 | 学校应当 采取措施 | 学生应当 采取措施 |
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 所有学校均应停课 |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3.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解除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 除非事前已公布所有学校须全日停课,否则学校应按下列安排恢复上课: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在5:30-10:30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在10:30-次日5:30解除,次日上午正常上课 |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
5.2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
5.3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的学校停课通知示例(以广州市区为例)
标题 | 广州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生效 |
内容 | 预计广州市区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风力可达8级,广州市气象台于 广州市教育局宣布:越秀、荔湾、天河区学校今日停课。 |
发布单位和时间 | 广州市气象台 |
6. 暴雨
6.1 暴雨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间 | 对应区域停课安排 | 学校应当 采取措施 | 学生应当 采取措施 |
6:30前发布 | 所有学校全天停课 |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
6:30-8:00发布 | 所有学校全天停课 |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3.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
8:00-11:00发布 | 所有学校继续上课 | 1.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2.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1:00-13:00发布 | 所有学校下午停课;上午未结束的课程继续上课 | 1.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和下午可能到校学生的安全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未离校的学生留在学校服从安排 2.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3:00后发布 | 所有学校继续上课 | 1.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2.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回家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2.在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3.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6.2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图标
6.3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的学校停课通知示例(以广州市区为例)
标题 | 广州市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 |
内容 | 在过去的3小时,本市雨势强烈,且预计降雨可能持续。广州市气象台于 广州市教育局宣布:越秀、荔湾、天河区学校31日下午停课。 |
发布单位和时间 | 广州市气象台 |
7. 公众获取气象预警信号的各种渠道
公众在台风、暴雨天气影响当地时,可关注当地电视、电台以及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微博(新浪、腾讯微博“XX(地名)天气”,如广州则为新浪、腾讯微博“广州天气”)、微信(如“广州天气”微信)发布的最新气象预警信号。
8. 公众获取停课通知的各种渠道
公众在台风、暴雨天气影响当地时,可关注当地电视、电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和校讯通以及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发布的停课安排通知。
9. 各级学校校长必须确保学校已制定并实施下列安排:
9.1 学校应制定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应急预案,并充分征求教师、家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应急预案的涵盖范围务必全面,足以应对在恶劣天气下学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学校网页、校讯通等)切实可行,各有关方面亦清楚情况。
9.2 如教育部门在上课前已宣布停课,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校舍开放并有足够的人手照顾可能到校的学生,并做出恰当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
9.3 如教育部门在上课时间内宣布学校须立即停课,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直至已做出安全恰当的安排,在适当时候让学生回家为止。教育部门宣布学校停课,并不代表学校须安排所有学生立即回家。
9.4 如因恶劣天气或因天气导致的交通状况以致学生无法到校或迟到,学校应另行安排校内的测验或考试,并确保学生不会受到处分。
9.5 学校要加强科普宣教,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清楚本指引及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促使全社会形成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
10. 高等院校等参照本指引,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
11. 本指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