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您们好!为做好幼儿在园服药的安全工作,遵照上级主管部门(妇幼保健
院)指示精神,凡带来幼儿园服用的药品,必须是正规医院医生开的药品,请
家长将就诊病历和药品一同带来,并在保健室认真填写《幼儿喂药登记表》,
登记好:幼儿的姓名、药品名称、服药日期、时间和方法、标明口服或外用、
家长确认签名。幼儿园保健医生不接受无处方药,以确保服药的准确和安全。
凡预防、保健药品或家长自已配的药,幼儿园一律不予喂服,请家长在家给
孩子服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平安,我们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多谢合作!
华南农业大学幼儿园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