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为做好幼儿在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事项:
1、幼儿如有发烧或感染传染病,如严重感冒、水痘、手口足……等,请勿送回幼儿园,待痊愈后,需出示病历原件及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2、如幼儿在入园前曾患过某种重大疾病、发烧痉挛、哮喘、药物过敏、食物过敏等, 家长必须在幼儿入园时,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告知老师和保健医生。
3、幼儿因各种原因没回园2个月以上,回园时需重新到天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凭体检结果回园。
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平安,我们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多谢合作!
华南农业大学幼儿园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