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为做好幼儿在园服药的安全工作,遵照上级主管部门(妇幼保健院)指示精神,凡带来幼儿园服用的药物,必须是正规医院医生开的药物,请家长将就诊病历和药物一同带来,并在保健室认真填写“幼儿喂药登记表”,以确保喂药的准确和安全。
凡预防、保健药品或家长自已配的药,幼儿园一律不予喂服,请家长在家给孩子服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平安,我们需要您的支持和配合。多谢合作!
华南农业大学幼儿园
2011年9月